第371章 庄严审判(下)(2/2)
所有与这场斗争息息相关的人,此刻都屏息凝神。
一个多小时后。
“铛!”
法槌再次敲响。
“现在继续开庭!请全体起立!”
审判长、审判员、人民陪审员重新入座。审判长面色凝重,展开手中的判决书。
“海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,现在对海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秉坤、丁茂全、宋玉华等涉嫌犯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、故意杀人罪、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,进行公开宣判!”
法庭内寂静得能听到针落地的声音。
“经审理查明:被告人周秉坤的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、滥用职权罪、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、玩忽职守罪、徇私枉法罪……
被告人周秉坤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影响特别恶劣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,
且系共同犯罪的主犯,应依法严惩。
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
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,主动交代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,认罪态度较好,且其亲属代为退缴部分赃款,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,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。依照《刑法》第XX条以及……之规定,判决如下:”
审判长顿了顿,目光如电,扫过被告席,一字一句,清晰有力的宣判:
“被告人周秉坤犯受贿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
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
犯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
犯贪污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
犯挪用公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
犯玩忽职守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
犯徇私枉法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。
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周秉坤身体晃了晃,闭上了眼睛,
仿佛瞬间被抽干了所有力气。
“被告人丁茂全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,
犯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
犯故意杀人罪(教唆)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
犯徇私枉法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
犯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
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丁茂全双腿一软,若非法警架住,几乎瘫倒在地,
脸上彻底失去了人色,眼中满是绝望的死灰。
“被告人宋玉华犯行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,
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,
犯重大责任事故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
犯非法采矿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,
犯污染环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,
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
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
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罚金人民币一千八百万元。”
宋玉华猛的抬起头,似乎想喊什么,
但最终只是喉咙里发出一声绝望的嗬嗬声,
随后便深深的低下头,再无动静。
审判长继续宣读了其他十余名同案犯的判决,
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。
“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。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,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”
“现在闭庭!”
“铛!”
最后一记法槌落下,声音清脆,久久回荡在法庭之中,
也仿佛敲在了每个人的心上。
尘埃落定,正义得彰。
旁听席在短暂的寂静后,爆发出热烈的、经久不息的掌声。
这掌声,是对法律的敬畏,对正义的欢呼,
也是对所有为这场公正审判付出努力的人们最崇高的敬意。
方信缓缓的、长长的舒了一口气,
一直紧绷的肩背终于松弛下来。
他转过头,看向身旁的燕雯,发
现她也正泪眼朦胧的看着自己。
两人相视,眼中是如释重负的轻松,
是大仇得报的慰藉,
更是对法律尊严、对公平正义最终得以实现的无限感慨。
方青辉默默摘下眼镜,轻轻擦拭了一下眼角。
陆建明、沈静、陈国强、贾慧月等人,或用力鼓掌,或眼眶泛红,或相视而笑。
所有参与此案的办案人员,此刻心中都充满了难以言喻的复杂情感。
有艰辛过后的疲惫,有胜利带来的欣慰,
更有对肩上沉甸甸责任的更深体悟。
法警将面如死灰的周秉坤、丁茂全、宋玉华等人带出法庭。
他们佝偻的背影,将被投入高墙,
在漫长的刑期中,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而法庭外,秋日阳光正烈,公平正义的光芒,如同这阳光一般,
普照大地,驱散一切阴霾,照亮朗朗乾坤。
一场震惊全省、乃至全国的大案,随着这庄严的宣判,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。
但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,守护公平正义的使命,永远在肩头。
方信知道,对他而言,这既是一个终结,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。
云东的新风,需要呵护,
心中的信念,需要坚守,
未来的道路,依然漫长。
他握紧了燕雯的手,两人并肩,
随着散去的人流,慢慢的走出法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