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仙侠修真 > 闲散师尊太逆天,重生女帝破大防 > 第八十三章 虚伪的大义灭亲

第八十三章 虚伪的大义灭亲(1/2)

目录

“爹是否会不得好死,小天,你是见不到了。”

莫家家主神色得意,他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,也实在是有些出乎意料。

早在儿子出生之时,他就发现了对方的逆天资质。

传说中的圣体,就算是放在九州核心之地,也足以称得上是顶级天骄,未来必将能够镇压一方,笑傲一个时代。

莫家家主当时欣喜若狂,他没想到自己的运气这么好,只不过是从青楼带走了一个妓女,对方居然能给他生出一个带有圣体的儿子?

本来他都快对那个女人有些厌倦了,毕竟普通女人的花期也就那么几年,而他只喜欢年轻漂亮的,准备将对方抛弃或者冷落。

在发现了莫问天的资质后,莫家家主对这个宝贝儿子非常上心,用了各种各样的方法,想要帮助对方成功觉醒圣体,带领家族崛起。

但他失败了。

一次要一次的努力,却换来了失败的结果。

圣体是厉害,可这玩意儿觉醒起来实在太麻烦了,又或者说莫问天本身有问题,虽然拥有特殊体质,却很难真的发挥出这种资质的力量。

这就让莫家家主感觉像吃了屎一样难受。

传说中的圣体就摆在他的面前,正常情况下,随着时间的推移,会自然而然的觉醒,其他办法只是加快了这个过程。

但是七八岁时,莫问天竟然还没有任何觉醒的迹象,反而让他赔进去不少资源,便让他逐渐心灰意冷。

再加上那个时候,莫问天的母亲也已经变老了,毕竟只是一个凡人女子,很难再入得了他这位金丹境大修士的眼。

之后的几年。

莫家家主一心修炼,对于其他事情毫不在意,哪怕他也听说那对母子受到欺负,连平日里的物资都被克扣了不少,吃不饱穿不暖,也都丝毫不在乎。

既然对方已经对他没什么用了,他又为什么要管对方呢?

作为一个自私自利的人,莫家家主以自我为中心,无论面对任何事情,第一个考虑的永远是自己的利益,然后是家族的利益,接着才是自己身边其他人的利益。

除了这三种利益之外,他根本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事,哪怕是另外两个盟友,赤水城的其他两大家族,是死是活他也毫不关心。

又过了十多年。

当莫家家主听说,他的那个废物儿子离家出走之后,并没怎么在意,甚至他有些巴不得对方死在外面,这样也省得对方长大之后到处乱说,让自己的名声受到损伤。

在莫问天消失的那几年。

莫家家主竟然成功突破到了元婴境!

但是不知什么缘故。

他明明在一切步骤上都进行的很顺利,并且也成功凝聚出了自己的元婴,却偏偏没有办法发挥出这个境界的力量!

正如同当年儿子没办法觉醒圣体。

莫家家主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,无法彻底发挥出属于自己的力量,反而经常出现节节败退的迹象!

他每天都要努力修炼,根本没空忙活其他的事物,不然就有可能从元婴境退回金丹境!

这个男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只是觉得自己的身体有问题,每天服用大量的丹药,想慢慢巩固自身的修为境界。

整整三年的时间过去了。

莫家家主还是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。

而在这个时候。

家族去其他地方游玩的一些人,原来向他汇报,说是在另一个地方见到了问天少爷。

莫家家主原本还没当一回事儿,而想要惩罚一凡那几个来禀告他的下人,认为对方是在浪费他的时间,耽误了他努力巩固修为。

但是随即他便听到那几个下人说,那个很难进行正常修炼,从来都没有觉醒身体的废物儿子,居然已经可以开始正常修炼了!

不仅如此。

在几个下人看到莫问天的时候,发现那位少爷居然已经是筑基境巅峰了!

对方才出去几年时间?

能够从一个比凡人强不了多少的废物,直接修炼到筑基境巅峰,实在让人难以相信。

最让几个凡人感到奇怪的是。

他们所认为的废物少爷,不仅修为境界已经来到了筑基境第九重,而且对方给他们的感觉非常奇怪,气血之力强的有些不像话,还有一种至刚至猛的力量,让他们觉得对方不弱于金丹境!

这是他们所认为的错觉,无意中和莫家家主说了之后,立刻让这个男人大喜。

几个下人并不知情,自然不可能故意欺骗他,编出这种特殊的场景。

可他心中非常清楚,那种情况绝对是儿子已经觉醒圣体的反应!

传说中的纯阳圣体,拥有着至刚至猛的无上之力,别说是同等境界无敌了,就算是跨境界战斗都不是什么难事。

莫家家主不因为自己的儿子这辈子已经废了,没想到对方才离开家族几年而已,竟然已经成功觉醒了圣体,让他心中开始活跃起来。

恰巧这个时候,另一边的紫月宗又一次向着赤水城抛出橄榄枝。

其他两个家族都直接拒绝了,但是莫家却表示自己要考虑考虑。

察觉到了莫家的松动,紫月宗赶紧派人前来接触,莫家家主便趁机进行回应,和对方一起制造了一个暗中的计划。

这个计划不仅仅算计了他自己的儿子,甚至还算记得和莫家相处很好的两个盟友,连带着紫月宗那边的许多实力,都会成为这场计划的献祭品!

转移圣体本源!

这种事情看起来非常不靠谱。

要知道,就算是在那些圣地之中,一个拥有圣体的人也会被供起来,巴不得把最好的资源,堆到对方的脸上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