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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 血诏(下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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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事之前,慕容暐屏退众人,独自坐在他在新兴侯府的书房里。

那时天还没黑,夕阳从窗棂斜照进来,将他半张脸映成昏黄色。

脱下了那件苻坚赏赐的丝质外袍,铺在案上,咬破食指,开始书写。

也许是受了城外数万鲜卑勇士的感召,也许是冥冥之中认定命不久矣,总之,那个曾经荒淫无道,懦弱无能的皇帝,开始成长起来。

窦冲走后,长安空虚,这是上天给他的最后一次机会。城内外的鲜卑人从来没有停止过互通消息,他知道慕容冲在阿房宫驻扎已过数月,粮草已经难以为继,军心不稳是迟早的事,如果再不动手,等姜瑜和窦冲合兵拿下慕容冲,他这一支鲜卑,必然要淹没在关中的黄土里了。

而他慕容暐的结局呢?

他实在不想假笑着面对鲜卑人的再一次大败了。

所以必须要动手。

不是为了赢,他知道赢不了,大燕家底在河北,占了关中也赢不了。而是为了用这条命,再给城外的鲜卑人趟出一条路。

他的血在蚕丝上洇开,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的,血太稀了,写两个字就要重新咬一口指尖,弄得整件袍子上到处都是深深浅浅的血印。

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写。

'朕若有不测,皇太弟冲可继承大统,兴复大燕!'

写完最后一个字,他将外袍叠好,裹在一块油布中,交给了府中最信任的一个老仆。

老仆是燕国宫中的旧人,须发皆白,驼背,走路时不时地喘不上气来。

“天亮之前,想办法出城,送到阿房宫,必须要亲手交给皇太弟。”慕容暐的声音出奇的平静,“告诉他,朕……”

他顿了顿。

“告诉他,哥哥不配当这个皇帝。但哥哥……最后会为大燕尽一份力。”

那老仆将油布包揣进怀中,恭恭敬敬下跪,行三拜九叩之礼,礼毕,老仆直起腰,转身走进了夜色之中。

慕容暐站在书房门口,目送老仆消失在巷道尽头。

然后他转过身,拿起放在书案角落的环首刀,走出了房门。

……

不出意外,老仆确实把血书送到了。

窦冲带走了城防精兵,鲜卑人已经在长安生活了许多年,自然是猫有猫道,狗有狗洞,出城并没有遇上什么危险,出了城,一个人独自摸索着走了二十来里路,纵然身后长安火起,也并未回头。

他在黎明时分被慕容冲的巡逻队截住了。

老仆满身尘土,嘴唇干裂,身上的骨头像是要散架了,被人带到慕容冲面前。

他从怀中掏出那个油布包时,慕容冲刚刚睡下不到一个时辰。

慕容冲坐起身,披了一件外袍,接过油布包,打开。

油布包的夹层里还夹着一片竹简,上面是慕容暐工工整整的字迹——他的书法一直不错:

'凤皇吾弟,朕为燕帝之时,无能保国,无能护民,无能守社稷,无能全宗庙,朕之罪也。弃国弃家,苟活至今,朕之耻也。今以残躯为弟开道,愿弟重振大燕,复我河山。'

慕容冲捧着那件血袍,忽然一矮身蹲了下去。

他没有哭。

他只是用手狠狠揉了一下自己布满血丝的眼睛,然后把血袍抱在怀里,像抱一团刚从炉膛里取出来的炭火。

高盖闻讯赶来,站在帐门口没有进去,看见慕容冲蹲在地上,怀里抱着一件血淋淋的袍子——那是他第一次看见慕容冲的背,弓得像一张被拉到极限的弓。

他悄悄地退了出去。

当天午后。

苻坚的使者来到了阿房宫大营之外。

使者是权翼的人,姓杜名景,官居尚书郎,四十来岁,是个规规矩矩的汉人文官,他骑着一匹枯瘦的黄马,身后跟着几个羽林卫,为首之人抱着一个木匣子。

杜景站在阿房宫高大的夯土台基下,面对黑压压的鲜卑军阵,两条腿都在发抖。

但他还是用最大力气把话说完了:“天子有诏——逆贼慕容暐,已伏诛,首级在此,传示慕容冲,限尔三日内自缚请降,或可免一死。”

他将木匣子放在地上,打开锁扣,掀开匣盖。

匣子里是慕容暐的头颅。

头发散乱,面色灰白,眼睛半睁着,嘴角左侧缺了一块,缺口处有一排参差不齐的牙印。

那是苻桐咬掉的。

另外一个羽林卫从马上扔下另外一个包袱——那是慕容暐的尸体残骸,用一块旧毡裹着,勉强拼出了人形。

做完这些事,杜景打马就往回跑,也不敢回头看,敢来宣读这份诏书,也是冒了天大的风险。

就在属

他一步一步走下阿房宫的殿阶,身后跟着高盖、韩延,以及十几个各部酋长,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口木匣上。

慕容冲走到木匣前,弯下腰,从匣中捧出了那颗头颅。

他将头颅贴在胸口上,闭上眼睛,说实话,慕容冲的童年可谓幸福,几个兄长待他都很好,及至长安,聚少离多,待他被群臣赶出未央宫,去了河东,已经好多年没见过兄长了,再见,已然如是。

周围一片死寂。

数千鲜卑士卒密密麻麻地站在阿房宫前的广场上,没有人发出一丁点声音,风停住了,连远处的旌旗都不再作响。

慕容冲就那么抱着兄长的头颅,抱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。

然后他缓缓将头颅放回木匣中,直起身来,从怀中掏出了那件血淋淋的锦袍。

他将血袍抖开,高高举起,面向黑压压的军阵。

血在衣料上已经干涸了,变成了一种暗褐色的铁锈色。但字迹依然清晰,那十八个歪歪扭扭的血字,在阴沉天光里,每一个字都像是用烙铁烙在布面上的。

“先帝遗诏在此。”慕容冲的声音不高,但每一个字都像是穿过秋风砸在铁砧上的,“先帝驾崩,大燕不可一日无主——孤,皇太弟慕容冲,即大燕皇帝位!”

广场上先是死一般的寂静。

而后他麾下的亲信之中,不知是谁忽然喊了一声。

接着是第二声,第三声,而后山呼海啸的声浪从军阵中爆发出来。

“参见陛下,吾皇万岁!”

慕容冲转过身,面对高盖和韩延。

“传朕旨意——今日,烹羊宰牛,大飨全军,明日,全军尽出,为大燕皇帝复仇!”

他的声音在阿房宫废墟的上空回荡着,像一道炸响了的冬雷。

高盖看着他——他看着慕容冲眼中有光,但那光的底色,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东西。

那不是仇恨。

而是彻底摒弃最后一丝犹豫后的决绝。

高盖忽然明白了——慕容冲从来就没打算留在关中,他要以帝王之威打这一仗,打赢了便体面东归,打不赢,至少也要带血回去。

“大燕皇帝”——这个名号,是他回关东的护身符,有了它,他就不再是慕容垂那个可以随意处置的侄子,他是一个有血誓、有遗诏、有领土的皇帝,至少大义名分上,赢了慕容垂一分。

也就是这年头皇帝位不值钱,如草编的花冠一般,在几个胡人头上换来换去,这之中氐人或许有些自知之明,自去帝号,只以天王自居。

夜幕降临之后,燕国大营里到处都是大锅炖肉、分发藏酒,鲜卑士卒在火光中吃喝着,明日便要上那刀山,今夜且先饱醉一场。

这之中不知有几人能为曾经的皇帝慕容暐,掉下几滴真情实意的眼泪呢。

而慕容冲独坐大帐之中,案上摆着那口木匣。

他将木匣里的那颗头颅捧出来,用清水洗去面上的血污,用手指将散乱的头发理顺。

嘴角那个缺口洗不干净——那不是血迹,是咬痕。

他将头颅重新放回匣中。

然后他站起身,推开了帐门,帐外夜空中似乎开始飘起零星的雪花。

……

勇士县。

刘阿利站在县衙门口的台阶上,手搭凉棚朝西面的官道尽头望去。

他已经在这里站了快一个时辰。

杨十难的人马是午时过后出现在西面官道尽头的。

先是一抹烟尘,而后是一排排的旌旗,最大的一面,是黑底红字的“姜“字,紧挨着面“杨“字将旗,在秋风中烈烈作响。

然后烟尘之下,出现了第一排甲骑的轮廓,那是杨十难花了大价钱拼凑出的一小队甲骑。

马蹄踩在官道的黄土上,震起了一团团的细尘。甲骑们连人带马披着磨得发亮的铁甲,人在铁甲中只露出一双眼睛,马在铁甲中只露出四条腿的膝盖以下。

五千重骑,在官道上列成了五列纵队,每一列都绵延两里多路。槊林如墙,甲光如镜,马蹄踏得地面微微发抖。

刘阿利望见这支部队的军容,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。

“好个杨十难。”他自言自语道,“杨十难啊杨十难,你这是来打仗的,还是来阅兵的?”

杨十难骑在一匹黑马背上,策马上前,在县衙门前翻身下马。

他的脸色比数月前更黑了些——那是行军的风沙在脸上刻下的印记,但一双眼睛依然像两粒寒冰嵌在深深的眼眶里。

“刘县令,”他抱拳,声音冷硬得像铁块相撞,“末将率五千重骑,奉右将军令,回防秦州,赵都统有令,命在下即刻赶往勇士县,俺可算是到了,不辱使命!”

刘阿利笑眯眯地走下台阶,拱手回礼:“杨将军辛苦辛苦,来来来,先吃饭,先吃饭,大军饭食县中已经准备妥当,请大军进城。”

“唉!”杨十难摆摆手,“将军有严令,不得骚扰百姓,边地百姓不易,吾等在城外吃饭即可。”

说着,也不顾刘阿利再劝,回身对主簿说道:“去,给县里留下一批粮食,咱不能白吃。”

“杨将军大气!”刘阿利拱手笑纳,勇士县边鄙穷县,为了供大军吃一顿,已经搬空了县库,还和县中富户借了不少。

杨十难说道:“将军素来注重军纪,咱可不敢犯傻。”

他看着刘阿利那张笑眯眯的脸,眉头微微皱了一下:“刘县令,乞伏国仁那边如何?”

“哎,不急不急。”刘阿利打断了他,转身往县衙里走,“吃了饭再说,吃了饭,我带你去看个好地方。”

杨十难还想说什么,但他看到刘阿利那张笑脸里藏着的一抹不容置疑的笃定,便没有再问。

五千重骑在勇士县城外扎下了营寨,铁甲的反光在午后的日光下像一地碎裂的冰块,远远望去,冷得刺眼。

……

乞伏国仁站在河谷的崖壁上,远远地望着勇士县城外那片铁甲反光的营地。

姚硕德站在他身后,脸色难看得像是吞了一只苍蝇。

“五千重骑。”姚硕德的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,“甲胄精良,武器齐备,带队的是杨十难,姜瑜的重骑三校尉之一,这五千人能顶两万轻骑。”

乞伏国仁没有接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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