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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1章 神神秘秘的悦悦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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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。”赵汀文打开话匣子,补充时指尖在桌布上轻轻点了点,像在梳理思绪,“陆瑾也是军人。”

“陆瑾?”陈孝义眉峰微挑,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杯沿,青瓷的凉意透过指腹漫上来,那名字在舌尖打了个转,恍惚间像是在哪份旧档案上见过。

“陆中校,现在调进国防大学当教官了。”见他沉吟,赵汀文挑了下眉,眼镜片后的目光带着几分探究,“怎么,你认识?”

“好像有点印象。”陈孝义含糊应着,垂眸时睫毛在眼下投出片浅影,遮住了眼底一闪而过的思索。一旁的闻子轩却不经意间眯了眯眼,指尖转着的茶杯顿了半秒,杯底与桌面相触的轻响里,藏着点不易察觉的留意。

“认识?”赵汀文来了兴致,眉眼都活络起来,往前倾了倾身追问,手肘轻轻抵着桌面,“说说看,怎么认识的?”

“几年前长江发大水,运送伤病员时打过交道。”陈孝义垂着眼,声音压得平实,像怕惊扰了什么,带着点刻意的低调,“他人不错,笑起来眼里有光,后来一直有联系。只听说他今年年初悄悄结了婚,办得挺简单,倒没料到娶的是靖科的妹妹。”

说起当年那场抗灾,赵汀文指尖在杯沿划了圈,水渍在玻璃上留下浅痕,感慨道:“那年我本打算出国,签证都办得差不多了,没去成前线。靖科和闻科可是去了的,听说靖科直接扎在最前线,泥里水里泡了不少日子,回来时黑瘦得认不出,胳膊上还有道被碎石划的疤,现在天阴还痒呢。”

“听说靖科在前线遇到过不少危险。”陈孝义说完这句,忽然抿紧了唇,唇线绷得笔直,像是懊恼自己多嘴,警觉地闭了嘴——这种事,本不该在推杯换盏的饭桌上说。

他没料到,这几年认识的人竟都兜兜转转牵连到了一起,一时有些恍惚。回想当年认识陆瑾时,对方后脑的伤似乎还是靖科第一时间处理的。那会儿伤病员多如牛毛,靖科手上的绷带换了又换,沾着泥和血,恐怕早不记得哪个是陆瑾了。而陆瑾被转运到后方时,后脑被木桩砸中,一直昏迷不醒。他作为转运负责人,全程跟着陆瑾这趟颠簸的长途护送,清楚记得对方从昏迷到渐醒的每一个细节:第一次睁开眼时涣散的瞳孔,含糊吐出的“水”字,还有抓着他胳膊问“我是谁”时,那茫然又急切的眼神。

陆瑾刚醒时,连自己名字都记不清,军装上的编号早被泥浆糊成了黑团——是个穿蓝布衫的老乡,把他从齐腰深的水里拖出来送到部队的,只说“这娃子还活着”。可奇怪的是,在他几乎忘光一切时,却唯独记得有个女人在最后关头救了他。

“她喊了我一声,就那一声,脆生生的,像敲在石头上的响。我偏头躲开了,不然不光是被木桩砸中,还要被落下的电线卷住触电。”陈孝义复述着陆瑾当时的话,语气里带着点当事人都未必察觉的郑重,仿佛那声呼救就响在耳畔,“他说那姑娘救了他一命,却不知道是谁,也肯定不是他认识的人——他说那声音挺陌生的,带着点怯生生的急。”

后来找到救陆瑾的老乡,才证实确实是个穿红棉袄的姑娘,梳着两条麻花辫,是邻村的,第一时间发现他并扯着嗓子喊人救了他。而陆瑾之所以能记起过往,还要说到他所属部队和家人尚未找到时,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先找到了医院,拎着果篮,皮鞋擦得锃亮,说是陆瑾的朋友,当时正是陈孝义接待的。

他还记得当时的诧异——那男人手腕上的表链在日光灯下闪着光,看着就价值不菲,谈吐是商人的活络,递烟时的手势都带着算计,和一身戎装、眉宇坦荡的陆瑾实在不像一路人。军人不能经商,而富商子弟参军的更是少见。后来确认陆瑾出身军人家庭,两人渐渐熟络,陈孝义才敢问起那位朋友的来历,陆瑾只挠着头笑,耳根有点红,说参军前和一两个生意人有过交往,是能说上话的朋友,“人家帮过我家忙”。

“这么说,你和我爱人的弟弟,倒有五六年交情了?”赵汀文推了推眼镜,镜片反射着灯光,语气里带着点意外,指尖在鼻梁上轻轻按了按。

“差不多吧。”陈孝义思忖着,指尖在桌上轻轻叩了下,节奏均匀,“算起来,快六年了。”

“现在还常联系?”

“陆瑾那人,认识的都知道,走到哪儿都人缘好,像个小太阳,没人不喜欢。”陈孝义说起陆瑾,嘴角难得带了点浅淡的笑意,眼里的冷硬柔和了些,“他要是跟你交了朋友,哪怕隔千里万里,也总记着用各种法子打个招呼、叙叙旧。我之前一直在石家庄,不在京城,他上次不知托了谁打听,到石家庄出差时特意绕路找我聚了聚,非说念着当年的情分,一辈子忘不了我救过他——其实我就是做了该做的事,换了谁都会那么办。”

赵汀文对这个内弟也没什么意见,点头附和,语气里带着真切的暖意:“他是这样,继承了陆叔的好品性,性子开朗,嘴又会说,见人三分笑,不笑时眼睛也弯弯的,这样的小伙子,谁见了不喜欢?我家孩子见了他,就跟屁虫似的追着喊‘小舅舅’。”

两人说话时,君爷和闻子轩其实都在旁留心听着。君爷夹菜的手顿了下,银筷上的酱汁滴落在瓷盘里,心里冷哼一声:自家妹子那颗心,就是被妹婿那张巧嘴和一腔热肠勾走的。况且妹婿嘴甜脑子活,哄得他爸整天乐呵呵的,下棋时都肯让三招,连他那小侄子欢儿,不知从何时起也一口一个“姐夫”叫得甜腻,比叫他这个亲舅舅还勤,有回给他塞糖,还特意叮嘱“要给姐夫留一块”。

“你回京城了,没找他聚聚?”君爷忽然开口,声音里听不出情绪,指尖却在桌布上轻轻点了点,像是在数着什么。

“怎么没找?”陈孝义坦然道,语气里带着点无奈,指尖挠了挠鬓角,“之前在石家庄忙,手里的事脱不开身。这回放假本想找他,偏又有事耽搁了。上回通电话时我说回京城工作了,会找他聚聚。他还在电话里笑,说娶了媳妇没请我喝喜酒,得补偿我,让我上家去,他媳妇做饭特好吃,请我尝尝——现在看来,他没吹牛,这饭馆的菜就做得地道。”

提到悦悦的厨艺,如今众人都知道她是饭馆大老板,陈孝义放下筷子,啧了声感慨,眼里带着点真切的佩服:“真是能人啊。虽说身边人都夸陆瑾运气好,娶了个能干媳妇,我却真没料到,他能娶个饭馆大老板当媳妇——看她平时那样子,说话轻声细语的,递东西时总怕碰着人似的,不像个掌家做主的老板,倒像个邻家妹妹,笑起来还有两个小梨涡。”

两人聊得热络,周遭的人也听了个大概。坐在对面的年轻科员小张忍不住好奇地问,手里的筷子还夹着块排骨:“谁娶了饭馆大老板当媳妇啊?这福气可以啊,往后吃饭不愁了。”

没人应声。不知情的答不上来,知情的更不敢说——万一说漏嘴挨领导训,这满桌的好菜都得变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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