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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 一纸证明里的政绩观拷问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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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——给孩子上户口。我揣着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孩子的出生证明,还有红彤彤的结婚证,满心以为按流程走,顺顺利利就能办好。可到了政务服务窗口,一句话就把我堵在了原地:结婚证没用,必须要婚姻登记档案,离婚的要离婚档案,协议离婚得去民政部门盖章,还要再去公证处公证。

我当场就愣了。

结婚证,是国家民政部门颁发的法定证件,盖着鲜红的公章,有着完备的法律效力,证明两个人的婚姻关系,白纸黑字,有据可查。怎么到了办户口这一步,反倒成了无效证件?怎么法定机关发的法定凭证,做不了办事的依据,反倒要额外再开一堆证明、再跑一趟公证,才能证明“我的结婚证是真的”“我的婚姻关系是真的”?

跑手续的这几天,我像个无头苍蝇一样来回折腾。先去民政部门调婚姻档案,排队、填表、等待审核,好不容易拿到盖了章的材料,又被告知必须去公证处做公证。坐在公证处等候区的时候,我心里满是不解:长这么大,第一次真切弄明白公证处原来还要做这类“证明证件有效”的业务,而这份业务,完完全全是群众本不该承受的负担。

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,必须出具判决书;协议离婚,除了离婚证,还要离婚协议、民政部门盖章、额外公证。一套流程走下来,原本跑一次就能办的事,硬生生要跑三四次,甚至更多。我忍不住追问窗口工作人员:国家发的结婚证、离婚证,难道不是最权威的证明吗?难道这些法定证件,还有假的?如果真的担心证件造假,难道不能通过部门之间的数据核查、信息互通来核验,非要让老百姓一趟趟跑腿,开一份又一份重复证明吗?

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,只得到一句“规定就是这样”。

一句冰冷的“规定”,把老百姓的时间、精力全都耗在了无意义的奔波上。更让人无奈的是,公安部门要求开这些证明,民政部门也“配合”着开,公证处也按流程受理,整个链条里,每个部门都在按自己的规矩办事,却没有一个环节、没有一个人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想一想:这是不是无用功?这是不是在人为设置障碍?

一边是国家反复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喊着“让数据多跑路,群众少跑腿”,推行“一网通办、一窗受理、一次办好”;一边是基层办事窗口,依旧死守着僵化的流程、冗余的证明,把法定证件束之高阁,把群众的诉求抛在脑后。这种强烈的反差,让人心里不是滋味,更让人忍不住深思:我们的政务服务,到底是为了方便管理,还是为了服务群众?当下正在开展的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难道不该从这些看似微小、却直指民生痛点的小事上,找问题、改作风、抓落实吗?

一、荒唐的证明链条:到底在怀疑谁,为难谁?

这件事的核心荒唐之处,在于对国家法定证件的无端否定,对部门公信力的自我消解。

结婚证、离婚证,是由民政部门依法核发、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行政凭证,是认定公民婚姻状况的唯一合法依据。从法律层面来讲,它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,不容置疑。公安户籍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,理应认可同级、同体系下其他部门出具的法定证件,这是政务协同的基本常识,也是政府公信力的基本体现。

可现实却是,户籍窗口不认可民政部门发的证件,非要群众再去民政部门开一份“档案证明”,证明结婚证是真的;甚至还要再去公证处,做一份“婚姻关系公证”,用一份公证文书,再次证明法定证件的有效性。

这就陷入了一个极其荒谬的逻辑闭环:用民政部门的证明,证明民政部门的证件;用公证处的文书,证明政府机关的公章。

难道是老百姓拿着假结婚证去办户口?难道我们的政务管理,已经低效到只能靠群众自证清白,才能规避风险?

退一步讲,即便担心极少数证件造假的情况,当下大数据互联互通早已成熟,人口信息、婚姻登记信息,完全可以实现部门之间在线核查、即时核验。公安户籍窗口,完全可以通过内部数据平台,直接对接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系统,一键查询、核实真伪,根本不需要让群众来回跑腿。

不做部门间的数据互通,不优化内部核验流程,反而把核验的责任、跑腿的成本、时间的消耗,全部转嫁给普通老百姓,这不是严谨,这是懒政;这不是依规办事,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

更让人唏嘘的是,整个流程中,没有一个部门拒绝这种“无用证明”。公安要,民政就开,公证处就办,大家都在按流程履职,却没人打破这个不合理的闭环。明明是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、流程僵化,最终买单的,却是办事群众。抱着孩子排队、请假跑腿、反复提交材料,明明手里攥着全套法定证件,却依旧寸步难行,这就是当下部分政务服务的真实写照。

二、政绩观错位:把“免责”当初心,把“管理”当目的

结合当下正在开展的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再回看这场办户口的折腾经历,更能看清问题的本质:一些部门、一些工作人员,政绩观严重错位,把自身免责放在首位,把群众便利抛在脑后,把“便于管理”当作政务服务的终极目的,完全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。

其一,是避责思维凌驾于为民初心。

要求群众提供层层证明、冗余材料,本质上是工作人员为了规避自身审核风险。多要一份材料、多盖一个公章、多一份公证文书,就意味着自己少一分责任、少一点风险。哪怕这些材料完全重复、毫无必要,哪怕群众跑断腿、耗尽力,只要自己流程上“无懈可击”,就万事大吉。

这种思维,看似严谨负责,实则是不作为、不担当。公职人员的初心,是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,而不是守着流程、规避责任。为了自己免责,不惜增加群众办事成本,本质上就是政绩观跑偏,把个人履职风险,置于群众切身利益之上。

其二,是部门壁垒割裂了政务协同。

婚姻登记信息、户籍信息,同属政府政务数据,本该互联互通、共享共用。但长期以来,部分部门各自为政,数据互不打通,流程互不衔接,形成了一个个“信息孤岛”。每个部门都只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,只执行自己的规定,不考虑部门之间的协同,不考虑群众办事的整体体验。

民政部门发了证,公安部门不认;明明系统里能查到,非要让群众线下跑。这种部门本位主义,让“放管服”改革落不到实处,让便民政策变成了一纸空文,说到底,是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没有把群众的“急难愁盼”放在心上,只看重自身工作的“便捷省心”。

其三,是官老爷作风依旧根深蒂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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